充电蓄能!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专项重点工作素能培训班圆满收官!


12月7至10日,60名来自全省刑事检察部门的学员赴黑龙江省检察官学院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专项重点工作素能培训班。天气虽然寒冷,但浓浓的求知欲早已暖化了凌冽的寒风。这几天都发生了什么,赶紧一起到现场看看~

开班仪式

12月8日,省院第一检察部负责同志立足刑事检察工作实际,通报了当前我省专项重点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立足控辩审实践,精研认罪认罚

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李琳讲授了《认罪认罚案件办理重点问题及文书规范》,全方位、全流程讲解了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法,多角度提炼了案件规范化建设的途径和措施,为认罪认罚制度下步工作方向划出了清晰脉络。


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周波讲授了《关于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几个问题的思考》,针对精准量刑、辩护人作无罪辩护、被告人上诉的应对、抗诉等问题,从审判角度为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了重要一课。


鼎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润邦讲授《刑辩律师视角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和运用》,探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关系、与诉辩交易的异同,围绕值班律师职责、量刑协商、辩护人是否可以作无罪辩护、反悔认罪认罚上诉后的抗诉等问题,提供了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的控辩共赢方案。


聚焦检察理论,解码正当防卫

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白森讲授《正当防卫的司法困境-以高检院第十二批指导案例为视角》,从国内外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出发,对以往执法理念、执法行为进行“起底式”梳理,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正确适用进行了细致讲解。


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王钢在线上远程讲授了《正当防卫的理论问题》,从理论出发研究方法论,深入解读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限度条件,为检察机关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提供了思路与遵循。


紧扣发展脉搏,学习最新法规

培训班为学员解读了《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行使不起诉决定权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黄义博解读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并结合我省环境污染案件办理实际,深度解析了当前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与高检院“依法治污”要求的必要性,讲解了“两法衔接”工作要求。


主题研讨会

分组讨论现场


培训班邀请全省各地8位法官、律师参与分组讨论,结合控辩审及各地司法实践,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围绕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疑难问题、发展路径等开展大讨论。

培训过程中,参训人员认真听讲、积极提问、热烈讨论,认为此次培训立足刑事检察专项重点工作,多视角多维度,信息量大、针对性强,切实感到理论上有收获、思想上受启发,也充分认识到新形势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纷纷表示将自觉对标对表,努力为推进龙江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供 稿: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编 辑:鲍   禹   审 核:王广军


12-1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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