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南昌!一男子代缴水电费被判刑

“找人”代缴水电费

竟沦为诈骗“帮凶”?

代缴水电费

竟然与“洗钱”挂钩?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卢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仍通过分销接单,给客户代理水费、电费、电话费、燃气费等充值业务(俗称“跑分”)。

期间,卢某使用自己的三张银行卡帮助上线实施上述充值“跑分”行为,获利1万元,涉案支付结算工具的资金流水达127万余元,其中涉诈金额6万余元。


8月31日,警方顺着用电户号找到充值客户,后通过充值客户提供的信息将卢某抓获。审理过程中,卢某主动缴纳违法所得1万元。

法院审理

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卢某主动缴纳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条链接

【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

自己的电费自己负责

不假借他人之手

务必通过官方正规渠道缴纳电费


来源:综合南昌县法院

【免责声明】

本公众号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版权声明】

本文经由智飞微管家编辑上传,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

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鼎通律师,电话:15546200777/0451-82101777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83号黑龙江鼎通律师事务所



05-31

2023

上一篇 下一篇

案例分析

Case Study

法律咨询

Legal Advice